作者:微信用户 标题:龙岗区平湖楼盘总览介绍
简介: 【地理位置】平湖街道位于深圳 中轴线北部,龙岗区西北部,面 积 40.99 平方千米。东与横岗街道 相连,西与龙华区观澜街道接壤, 南与布吉街道毗邻,北与东莞市凤 岗镇相接。京九线、广九线穿境而 过,平盐线、平南线在此与京九线 接轨,机荷、水官、清平高速公路 穿越辖区,设有五个高速路出口, 距香港特别行政区 25 千米,距深 圳市区 19 千米,距盐田港、蛇口 港和深圳机场均在 1 小时车程之 内。深圳“一横两纵”(南坪快速、 清平高速和丹平快速路)打通后, 平湖交通更加便捷,形成“外畅里 通”“层层叠加”交通环境,大大 缩短平湖到深圳核心经济圈的时 空距离,实现与深圳城市中心“无 缝对接”。 【名称由来】平湖建墟始于明嘉靖 元年(1522 年),早期平湖有伍 屋围、大围、松᷿围 3 个村落。伍 屋围村地形颇像一只螃蟹,大围村 地形似一只蚌,松᷿围村地形如一 只虾,螃蟹、蚌、虾均为水生动物, 必须有江海河湖才能成活,人们 遂将此地称为平湖。 【建置沿革】明万历元年(1573 年)析东莞县,置新安县,平湖 所辖平湖围、白坭坑、良安田、 辅城坳、新木及新南的一部分属 新安,鹅公岭、山厦和新南的另 一 部 分 自 然 村 属 东 莞。 明 崇 祯 十六年(1643 年)《新安县志》 记载:其时新安县行政区划分为 3 乡 7 都 57 图 509 村,平湖属 7 都。 清嘉庆二十四年(1819 年),平 湖归官富司管属。民国三年(1914 年),新安县复称宝安县。民国 二十一年(1932 年),平湖属宝 安县第六区;民国二十二年(1933 年),平湖属宝安县第四区;民国 三十五年(1946 年)六 月,平湖 属宝安县第二区。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,原辖属东莞的鹅公岭、 山厦和新南的部分自然村划归宝 安县管辖。1950 年 4 月,平湖属 宝安县第三区;1953 年 7 月划为 宝安县第八区;1958 年 3 月撤区 划乡为平湖乡;1958 年 10 月,平 湖乡属红旗人民公社;1959 年初 红旗人民公社并入布吉人民公社; 1961 年 7 月从布吉分出平湖人民 公社;1963 年 1 月复并入布吉人 民公社;1977 年 3 月再次从布吉 分出平湖人民公社,社址设在平 湖墟;1983年7月改为平湖区公所; 1986 年 10 月撤区建镇,为平湖镇。 1992 年 12 月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宝安县建制,成立宝安、龙岗两区, 平湖镇属龙岗区管辖。2004年8月, 深圳实现全域城市化,全面撤销 乡镇建制,平湖镇改为平湖街道。 2010 年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展, 实行关内外一体化,龙岗区全境 成为特区组成部分。 【社区设置】2019 年,平湖街道 隶属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,下辖 白坭坑、平湖、良安田、新南、 凤凰、禾花、力昌、新木、山厦、 鹅公岭、辅城坳、上木古12个社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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